谢文英
擅闯峨眉山景区未开放区域失联5天4夜的两名男子,近日被营救下山。根据《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二人需要承担2万余元搜救费用及罚款(新华网客户端8月17日消息)。
“2万元,捡回两条命,太便宜了!”“和50多名救援人员、46小时艰苦搜寻的付出比起来,2万元实在微不足道。”从评论区留言可以感受到网友对任性冒险的反感,以及对搜救人员的崇敬。
报道称,峨眉山后山属于未开发的原始森林区域,环境特别复杂,有的地方完全没有人员通行的条件,野生动物物种丰富,毒蛇较多,悬崖峭壁林立高差几百至数千米,手机全程无信号。不仅如此,近期还经常降雨和起雾。可就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两名男子仍听不进当地群众的反复劝阻,任性前往。
任性换来的是50多名救援人员46小时的艰苦搜寻。由于下雨和大雾天气,无公网和卫星信号、踪迹不明显,搜救行动异常艰难。从听到两人的求救呼喊声到突击组最终抵达他们的位置,花了4个多小时,跨越3段纵深百米的悬崖峭壁。
盲目冒险不仅对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围绕救援也靡费了非常有限的公共安全资源。事实上,每当出现类似险情,就会有人去救援,救援的有政府部门,也有民间组织,体现了生命至上和人道主义。但是,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看,如果救援成本全部由政府财政或者救援机构埋单,显然有失公允。而且,这种理所应当的心理会刺激更多任性冒险者“以身试法”。
为遏制任性冒险,自2014年10月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率先实行有偿救援以来,包括四姑娘山在内的一些景区,相继启动了有偿救援。目前,我国的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都对驴友进入没有安全保障区域的行为及有偿救援作出具体规定,对遏制任性冒险有一定效果。
有偿救援制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钱”,其着重点在于提醒驴友要有风险意识及规则意识,震慑一部分冒险驴友,规范旅游活动,同时也对景区的管理水平及救援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但是,从实践来看,“有偿救援”并非遏制任性冒险的治本之法。追偿救援费用的标准如何界定,追偿金额是否足够形成震慑和约束作用,还需要打上问号。以不久前黄山风景区追偿“野游”费用事件为例,整个救援行动累计发生费用1.5万元,当事人仅承担3000多元,其余费用仍由黄山风景区承担。再比如这次峨眉山景区的营救,以2万元的搜救费计算,平均到每名搜救人员,每小时还不足9元。这样的额度对于部分任性冒险者而言不足为惧,依然会存在冒险的侥幸心理。
笔者认为,有效遏制任性冒险,还需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首先,“有偿救援”应尽快研究救援追偿的合理标准,使其既能发挥有偿救援的震慑作用,又不至于当事人因无法负担而放弃救援。其次,需要对任性冒险行为立法规制,对违规冒险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再次,应当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切实提高驴友自身安全意识。最后,还可以适当探索引入商业救援机制,通过明码标价方式,弥补公共救援服务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