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减灾委,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二季度,是全市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打牢全年任务目标基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在全市启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认真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抓住重点难点
各区县和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煤矿,在确保安全关闭整体退出的基础上,重点防范瓦斯溢出、地质灾害、盗采等突出问题。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临水临崖、高陡边坡等高危路段防护措施缺失,农村地区非法营运和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设备工艺落后、动火和检维修管理不严格、运输混乱失管失控、废料处置不规范以及园区规划不合理、项目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建设施工,着力解决盲目压低造价导致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以及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非煤矿山,严防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冒顶片帮, 露天矿山管理粗放和石油天然气钻井、压裂、交叉作业等风险。工贸,盯紧涉粉尘涉爆、高温熔融、冶金煤气、涉氨制冷高危企业,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负荷生产等行为。消防,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治理。防汛抗旱,紧盯山洪点多面广、薄弱点治理难、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加强山洪灾害风险点和中小型水库、城乡易涝点隐患整治,加快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围绕新生突发地灾多以及临边临崖临水设施多、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危害程度大等问题,强化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大型水利设施等重点场所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掌握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森林防火,重点关注林区可燃物载量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加强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
三、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一)围绕风险隐患大排查。
把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
1. 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根据二季度形势特点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突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类型、不同管理层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殊性,督促企业科学制定班组、部门、厂长等各层级隐患排查表,完善落实排查制度,严格开展分级分类的全员隐患排查。
2. 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务实开展各层级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矿山、重大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易发企业,要突出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及重大变化、特殊气候、危险作业等情况下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 全面开展“走山走水”普查。全面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市减灾办名义统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深入开展重点区县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区域1:10000精细化调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强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二)紧盯问题隐患大整治。
要紧紧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1. 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落实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依法依规列支,不得克扣挪用,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细化时间点、项目图,实现闭环管理。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2. 强化“三要求”。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3. 突出重点灾害防治。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交通综合枢纽、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
(三)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
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1. 实施“全覆盖”监管。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扩宽举报方法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营造打击安全违法行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坚持“三部曲”执法。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检查指导,提升下级部门执法检查成效,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将对区县和部门监管执法绩效实施月排名、月通报和月考核。
3. 落实“三严格”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四、坚持结果导向,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是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着力解决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岗双责”负责人要细化办法措施、把握重点关键、带头督促推进。4月26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时部署落实。
(二)严格督查督办。各级安委会和减灾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力度,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将组织明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明查暗访,严格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对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重点岗位、重点工艺、重点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强化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群众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应急准备。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人员撤离和现场管控。深入调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情况,摸清应急物资家底,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到位。各级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水上救援等应急队伍要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备勤备战,加强基于情景构建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