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抢险救援技术指挥官管理暂行办法》(渝安办〔2020〕22号)要求,结合《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3-02-03-08),现将开展重庆市抢险救援技术指挥官培训和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4日共6天(19日上午09:30前报到)
(二)地点:重庆市矿业工程学校(重庆市北碚城南新区安礼路98号)
二、参训人员
拟任重庆市抢险救援技术指挥官89人(名单附后)。
三、培训内容
(一)技术指挥官业务培训。《重庆市抢救技术指挥官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指挥部规范化运行、典型案列救援技术指挥实务、行动方案制定、现场指挥图绘制、处置结果评估等内容。
(二)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3-02-03-08),应急救援员五级(初级工)技能培训内容、鉴定科目。
四、费用保障
培训费、鉴定费、食宿费、教具学具和师资授课等费用由市应急局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鉴定评估
(一)业务培训评估。市应急局救援协调处组织技术指挥官业务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及重庆市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工作证、重庆市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聘书。
(二)技能培训鉴定。由市安全生产协会会同应急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参与培训并鉴定合格者,颁发人社部“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技术指挥官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拟任技术指挥官妥善安排好工作,按要求准时参训,参训回执(含一寸电子版证件照)请于9月20日12时发至指定邮箱。
(二)严格要求,遵纪守法。各参训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全程脱产参训,不得请假、旷课,违纪人员将全市通报。
(三)学以致用,按章操作。本次培训是拟任技术指挥官的业务学习及应急救援员技能培训鉴定,为技术指挥官合理合法履行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任务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各参训人员要学以致用,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联 系 人:蒋泽扬,电话:63151066;
回执接收:李 鑫,电话:15023228670;
回执邮箱:3359336764@qq.com 。
附件:1.拟任重庆市抢险救援技术指挥官名单
2.参训回执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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