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师资:
为充分发挥协会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生力军的作用,以行业自律的方式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域进行自律管理,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和提高培训质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按照 2020 年 4 月协会第二届四次常务 理事会关于在安全教育培训领域开展自律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74 号)精神,经研究,协会决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自律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1. 开展安全生产“三岗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能力提升培训、 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安全培训、安全宣教志愿服务等培训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2. 在教育培训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自主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安全与应急领域的志愿服务机构中从事教育培训的专兼职授课教(练)员、演员。
二、工作要求
1. 请安全教育培训领域的各会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 珍惜本次试点机会,积极参与,协会将遴选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单位作为试点单位,申请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31 日。
2. 确定的试点单位要按照《自律规约》(试行)要求, 树立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意识,根据《自律考评标准》做好自律考评工作。
3. 试点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意见建 议及时反馈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协会秘书处应加强对试点单位自律工作的指导服务,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业自律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发展环境。
4. 联系方式:
熊佳、李鑫 17783093020,023-63010819;
邮箱:2478003531@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22 号上丁商务楼 6-4。
附件:1.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分会工作规则(试行)
2.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行业自律规约(试行)
3.自律考评说明(试行)(含申请表)
4.自律考评标准(试行)
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